一、配偶没遗嘱财产如何继承
在配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其一,确定遗产范围。需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
其二,明确法定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其三,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总之,法定继承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遗产分配公平合理,维护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立了遗嘱还能再赠予吗
立了遗嘱后,仍然可以进行赠予。具体分析如下: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赠予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赠予在赠予行为完成时即发生效力。
在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所以,即使立了遗嘱,遗嘱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嘱中涉及的财产赠予他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予行为导致遗嘱中相应财产无法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该部分财产将按照实际情况处理,即已赠予的财产不再作为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
例如,遗嘱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在生前将该房产赠予了朋友,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该房产就不能再按照遗嘱由子女继承了。
三、父母立遗嘱公怎样收费
遗嘱公证的收费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公证机构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主要依据遗嘱涉及财产的数额按比例收取。以下是大致的收费情况: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例如,受益额为10万元,可能收取的公证费不超过1200元。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公证机构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调查核实费用等。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遗嘱,如涉及复杂的财产关系、涉外因素等,收费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收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告知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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