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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2025-05-26 09:46:36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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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


劳动合同期满: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自然终止。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其基本生活已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意味着其法人资格已被剥夺,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都导致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消亡或无法继续正常经营,原有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以涵盖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此外,对于某些特殊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需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等。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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