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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有哪些内容
2023-12-05 01:06:00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的内容包括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获得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等。劳动保护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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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有哪些内容

劳动者享有以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护措施以及防具;

5.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拒绝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等等。

二、劳动保护原则是什么

劳动保护的原则是: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指导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又是从事劳动保护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将事故和危害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故和危害的事前控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它要求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安全和生产一起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安全工作必须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在对企业各项指标的考核和企业的升级评定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三、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什么意思

萤火法务网提醒,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劳动卫生安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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