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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别
2023-09-22 06:40:00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会因为移动而改变甚至毁损财产的价值,对于不动产来说,一旦被移动,原有的价值将消灭,对于动产来说,通常不会因为物理性移动而改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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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别

不动产和动产有如下区别:

1.移动性区别

动产是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3.耐久性

动产一般都是存在损耗的,在移动、流动过程中都会出现一定的损坏,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不动产一般都是寿命长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都是量化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5.保值增值性

动产一般都存在损耗贬值的情况,很少会有保值增值的情况。不动产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所以相对于其他财产是具有保值增值特性的。

二、不动产归属以什么为准

不动产归属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不动产可以设立质权吗

不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此质权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萤火法务网提醒,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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