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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交付房屋是什么意思
2024-01-08 04:05:00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现状交付房屋是指交付方对房屋的现在状况到交付的时候不可以改变。房屋交付纠纷处理方法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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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交付房屋是什么意思

现状交付是指在买卖商铺时或租赁商铺时的现状不能改变。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可知:商铺现状交付是指在买卖商铺时或租赁商铺时的现状不能改变,包括房屋的装修,房屋的附属设施,以及屋内配置的家具。一般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会予以确认。卖方或房东在交房时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现状交付,如果改变了房屋现状就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交付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双方约定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三、交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交房时需要交以下费用:

1.按建筑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2.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物业费;

3.误差正负3%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

4.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供暖费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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