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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2024-02-15 05:10:00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起诉状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是不会影响起诉的,起诉状的内容包括了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诉讼等内容。起诉状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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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状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不会影响起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状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向哪个法院提交

民事诉讼起诉状一般交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起诉状交给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经过复议的交给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起诉状交给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起诉状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民事起诉状。原告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在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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