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理人死亡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
法定代理人死亡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诉讼中止的具体情形
诉讼中止的具体情形包括: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当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诉讼将恢复进行。
三、诉讼终结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诉讼终结的情形包括: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在这些情况下,诉讼将终结进行。
法定代理人死亡并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而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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