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一般情形。即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
(1)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时,应首先从他们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3.委托监护侵权监护人的责任。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且他们的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时,监护人仍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受托人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用人单位责任。当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当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5.劳务用工单位责任。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情形在民法典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这些情形,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一般无过错责任种类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种类包括监护人责任、用人单位责任、个人劳务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
这些责任类型在民法典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这些责任种类的设定,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特定主体的无过错责
除了上述一般无过错责任种类外,民法典还规定了特定主体的无过错责任。这些特定主体包括动物饲养人、建筑物管理人等。例如: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规定明确了特定主体在无过错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你对民法典中的无过错责任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果有,不妨在萤火法务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法律专家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