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承诺、保证不实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19-03-31 06:23:00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的产品质量作出承诺和保证,担保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水平。而这些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一般都在社
展开全文

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的产品质量作出承诺和保证,担保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水平。而这些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一般都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其推荐、保证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具有引导作用,如果其推荐、保证不实,对消费者的利益将造成损害。因此,产品质量法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该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应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消费者因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的承诺、保证不实而受到的损失,可以直接向作出承诺、保证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由消费者自行选择。作出承诺、保证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均应根据消费者的请求,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知识推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法院一般依据哪些因素来判决?
卖礼品卡为什么被判非法经营
2025-01-22
儿子不赡养父母怎么办、该上哪个部门告儿子
可以到居委会,或村委会请求帮助调节。达不到目的,可以到本地法院提出诉讼。
可能感兴趣
萤火法务 法律知识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承诺、保证不实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2003-2026 萤火法务 皖ICP备2020017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