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机制公共设施损坏的后果是什么
2024-07-10 15:50:00 平台律师整理
导读:
公共设施损坏的后果是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损坏公共设施的按照损失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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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罚机制公共设施损坏的后果是什么
对于公共设施损害行为的惩罚措施: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损害公共设施赔偿标准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损害公共设施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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