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判死刑后多久能够立即执行
我国判死刑后在7天内能够立即执行。
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审后,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执行的程序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死刑执行的程序是: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不会被执行死刑的情形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如下: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