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哪些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
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
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
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