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权的撤销与恢复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权的撤销与恢复主要依据监护人的行为表现和监护能力进行规定。
1.当监护人出现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2.被监护人的父母或子女在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如有悔改表现,并经过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二、撤销监护权的条件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具体来说,当监护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违背了监护职责的基本要求。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剥夺被监护人的受教育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三、恢复监护权的程序
恢复监护权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或子女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监护权的申请。
2.人民法院会审查申请人的悔改表现和申请理由,并考虑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请人的监护权。如果决定恢复监护权,人民法院会终止之前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
你是否对监护权的撤销与恢复有更多疑问?在萤火法务网上,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小助手的咨询服务,帮你解答法律问题,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