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希望大吗
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无论是单方面还是双方面对其中所划分的责任存在争议的情况,均可在15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进行申诉复议。
通常在缺乏新的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责任认定书做出的复议结果被改变的可能性非常微小,因此,几乎无法改变原有的责任认定结果。
如果对于这一认定结果仍感到不满,您仍然拥有权益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案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希望大吗
二、交通事故开庭时家属和伤者不用参加吗
在交通事故的审判环节中,涉事当事人是否必须亲自出席庭审,取决于特定情形。
具体而言,
(1)若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审判程序,则肇事者必须亲自参与庭审过程;
(2)而若是关于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诉讼,当事人既可不亲自参加,亦可委派他人代表自身参加庭审。
此外,就交通事故案件结案所需提交的材料问题,以下列举部分重要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件、行驶证、机动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始纸质文件以及其复印件;
2. 伤害事故发生前所产生的收入证明,以及连续三个月的工资收入明细表;
3. 调解期间,当事人双方都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事故发生前连续三个月的工资收入明细,同时还应附上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 对于未成年原告方,则须提交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 车辆损失核定表也是结案过程中所必需的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