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递员被撞算工伤吗
众所周知,快递小哥在递送快件的途中,如若不幸遭遇交通意外并因此受伤,在法律意义上,该情形一般会被划定为工伤范畴。
理由在于,快递员的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在其工作时段与场所之内,并且完全是出于执行职务职责的必要。
按照中国现行《工伤保险法》(以下简称“法规”)的具体规定,由于职业缘故所遭受的损伤,不限于是工作期间还是下班路途中,只要并非由雇佣方或受雇者自身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皆可将其归入工伤的范畴。
至于具体判断标准,则需要参照法律明文规定的诸多关键要素,诸如伤害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定位原因及其相应负有责任的主体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得。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快递员被撞算工伤吗
二、超过48小时还能报工伤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8小时内的工伤认定视为工人的正常工作状况发作所引发的身体疾病,而非仅针对工作过程中的特定事故或损伤进行法律判定。
虽然工伤和视同工伤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两者的突出特征表现均体现在工人的“三工”要素——即工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劳动行为之间的关联性;总体而言,二者区别之处主要体现于伤害致因是否源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的因素。
以一例作简要解释,假设某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因遭受高空坠落物体撞击受伤,经过院方治疗达3日后不幸病逝。
尽管其抢救时间已经逾越48小时的界限,但由于他的死因为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符合工伤的基本要求,因此仍可被认定为工伤死亡事件。
同时,如果某工厂职工在车间繁忙作业时突感心脏不适,并及时送至医院接受治疗,最终在3日后不幸去世的话,虽然其抢救时间同样超出48小时的限制,但由于他的病因并非来源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也就无法被认定为视同工伤事件。


